第6章(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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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士急忙开封。

  夫人这时精神恍惚地凭靠在椅子上,茫然失神的目光落到丈夫的尸体上。

  这是一封遗书。但是,它同往常被称为遗书的东西却大相径庭。在这封遗书里城川刚一详细叙述了有关铃木正三错案的始末,根据道夫的手记,明白了亲生儿子犯罪杀人的事实,说明了除自己裁决自己外已别无他途。他还在末尾说:“祈公诸天下,以下官之昧闇示百姓!”

  除此之外,城川刚一还在遗书后附上了判决书,记述了自己的渎职行为和应该自尽的理由。

  城川刚一自己判处了自己死刑!

  穿上法衣大概是表示法官城川刚一伏法!

  下面,全文揭载城川刚一自己拟写的判决书。原文使用昭和初年法律呈文的日汉混用文字,今略事加工,以便阅读。

  判决

  XX地方法院法官城川刚一

  明治X年X月X日生

  对上述“铃木正三杀人案件”的错判,作以下判决。

  主文

  判被告城川刚一死刑。

  理由

  被告城川刚一在任XX地方法院法官期间,审理涉及铃木正三的杀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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