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8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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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甫《遣怀》中写到:“白刃仇不义,黄金倾有无。杀人红尘里,报答在斯须。”由此可见,在唐代,这种快意恩仇的任侠行为,是很为人们拍手称快的。

  而一代诗仙李白本人,除了在《侠客行》中有“十步杀一人, 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的诗句之外,据说他本人在年少时便有结客报仇的任侠之举。

  象王立所遇见的女侠一样,报仇以后,杀子别夫,在唐传奇中亦所在多有。

  读这个故事的时候,人们不禁要问,你自己隐遁便是,为什么痛下杀手,杀掉自己的孩子呢?

  或者携子而去,或者把孩子留给丈夫,这两种,都是不错的选择。

  这女子本人,身手已属上乘,为了报仇,还等待了那么久,那么仇家的实力,定然不容小觑。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血还血,以杀止杀,从来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

  你若种下仇恨的种子,便只能滋生出仇恨的根芽。所以,女子报仇之后,必须迅速远引,否则,仇家会找上门来。

  带上一个呀呀学语的婴儿,以后的路途,必然危机四伏,并增加许多危险和不确定性。

  留给丈夫,若寻仇的找来,作为一个身无长技的寻常男人,自身尚且难保,又如何把孩子平安带大。

  她处在一个艰难的十字路口。

  动物世界上说,母狮子遇到危险时,会把小狮子撕碎,吞到肚子里。——这是她保护自己幼崽的方式。

  与其在别人手里辗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不如自己下手。

  ——了断一个鲜活的生命,也了却一切扯不断,理还乱的牵挂。

  女侠未必没有真感情,只是她人在江湖行,便得行江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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