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之罪 第52节(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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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踪者?

  郑航屏息,沿着墙壁走到楼道转弯处以及下面的一个平面空间,没看见什么人停在那里。

  然后他的视线落在楼道外的维修平台上,心一沉,那人可以飞檐走壁吗?如此暴雨如注的晚上,他能攀上那样危险的地方躲起来吗?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的。他是偶然想要祭祀宝叔,才过来的,怎么就有跟踪者?

  郑航皱了皱眉头,回到室内继续看起了案卷。现场痕迹显示,凶手从后墙爬过窗户潜入室内,趁宝叔不注意,用砖头拍击其后脑致死,然后扔出窗外,企图制造宝叔跳楼自杀身亡的假象。可惜手法十分拙劣。一方面,死者后脑勺留下了砖拍痕迹,与坠地撞击形成的创口完全不一样;另一方面,阴坑里残留垃圾虽多,却没有砖头和石块。

  结合现场情形,一人作案的可能性大。现场留下的唯一痕迹——鞋印,只有一种,而可监控范围内没有发现任何身影。同时,宝叔家里没有留下犯罪痕迹,说明凶手接触面小,非常谨慎,事后抹除痕迹小心,几乎面面俱到,如果有配合作案人,抹除痕迹不可能这么干净。墙面之所以留有鞋印,一是因为十分模糊,难以全部抹除;二是凶手怀有侥幸心理,认为警察不会想到他从墙壁上潜入室内,发现不了墙面痕迹。

  凶手逃避监控手段高明,抹除痕迹小心精细,但作案手法与之前的系列案件大相径庭。同时,伪造自杀假象,抱着侥幸心理,远不及之前凶手那样富有智慧。这说明,杀害宝叔的凶手与之前系列杀人案件的凶手并非一人。

  木锯碰铁的声音再次传来,在窗外的风雨声中显得细若蚊声,却格外惊心。郑航将手枪掏出来,放在桌上又收回腰间。如果真是欲对他不利者发出的声音,手枪肯定会惊走来人。不如示之以弱,让他来吧!

  结合田卫华、章一木死亡案件,凶手另有其人是肯定的,而且此人极有可能就是以前系列杀人案件的配合者,隐身在那名凶手背后,协助并保护着他。

  对于两人杀人组合,犯罪学家对此做过相当多的研究。但是在研究的案件中,都是一人为主,一人为辅。处于辅助地位的人与其说是帮手,不如说也是受害者,是观看行刑人。大部分系列杀人案件凶手是心理变态者,他们没有真正和别人交往的能力,因此也几乎无法建立任何类型的亲密关系。他们之所以找一个配合者,是因为他希望有一个人作为观众,来观看他的所作所为。配合者完全按照他的意思来行事。

  但目前这系列案件却与犯罪学家的研究背离。这两名凶手不是普通的组合,甚至不是兄弟,兄弟的主辅关系往往同样存在着强弱之分。强者从对方的懦弱里获取能量,弱者的观战,比当帮手对他来说更有吸引力。

  有件事很明确:虽然两名凶手存在智商差异,但两人杀人手段同样老到狠辣。而且,前后呼应,为保护前案凶手而做出后案的痕迹十分明显。郑航分析比较了前后十几起案件,坚定了这一观点。

  锯铁的声音似乎就在门口,严重干扰了郑航的思维。

  他霍地从沙发上站起来,怒视着房门,那个声音就在门后。这时他不能分心,他还有很多事情没有想清。只要他全神贯注,下定决心,他就感觉到与方娟讨论案件的郑航又回来了,他依然那样富有才华,那样坚定且富有自制力。

  对,父子组合。这对父子性格特征太相似了,父亲胜在阅历,儿子胜在修养和智慧。富有讽刺意味的是,郑航感觉到那个儿子跟他多少有些相像。他并不为此而感到耻辱,反而更加感觉富有挑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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