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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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目光越来越毒,手法也越来越娴熟。

  每次杀人之后,邢建文都会习惯在案发现场坐一坐,他喜欢那种杀戮之后的安宁,就像小时候坐在家门口的感觉。

  除此之外,邢建文还有一个习惯,他会将受害者右手的小指折断带走,留作纪念进行保存。

  午夜梦回之际,他可以通过抚摸这些小指回忆那些杀人的过往。

  1991年对于邢建文是非常特殊的一年,那年他二十一岁。

  他在山西临汾一家饭店打工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叫王巧芳的女孩。他是洗碗工,她是服务员。相处之中,他们对彼此萌生了好感,而在进一步的交往中,邢建文和王巧芳谈及了彼此的故事。没想到王巧芳和他的成长经历相似,心理也同样扭曲不堪,这让两个人走到了一起,登记结婚。

  婚后平静的生活持续了不到一年,邢建文便再次犯案,而犯案之后被王巧芳知晓,没想到她非但没有阻止,还加入了他。自此,邢建文和王巧芳成了杀人夫妻。

  有了王巧芳的帮助,邢建文的犯案频率逐渐增加,他曾经在1997年一年内犯下三起命案,杀人抛尸是他惯用的手法。

  其实,他和王巧芳的杀人方法毫无特殊之处,反侦察能力也并不强,只是由于受害者都是社会边缘的卖淫女等,无人关注,即使被人发现失踪了,也是在犯案后很长一段时间了,所以他们可以一直逍遥法外。

  至于2004年在东港市犯下的7·17杀人案,邢建文假装嫖客想要杀死张雅洁,厮打过程中被对方抓伤,杀人之后,他和王巧芳也计划处理现场并抛弃尸体的,只是由于突然有嫖客敲门,他们才慌忙夺窗而逃,留下了指纹和血肉残留。

  由于当时破案条件有限,他们才一时逃脱。

  不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二十多年后,当年遗留的指纹和血肉残留也成了今天警方能够为他定罪的关键!

  邢建文和王巧芳的杀害对象固定,即卖淫女、按摩女或足疗女等以皮肉生意为生的边缘女性,他或者他们伪装成嫖客,在被害人居住的出租屋内杀人后抛尸、埋尸或沉尸。

  在夫妻二人的组合中,邢建文是杀人者,王巧芳则为帮凶。

  1986年3月,邢建文在洛邱市的一出租屋内杀害卖淫女汪静月,随后抛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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