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1 / 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这时秋子进来,把纸片交给他,于是他撕碎纸条,放入袖管,并吩咐秋子将遮雨窗关上后走出偏院。当秋子回到主屋时,当然没有看见贤藏,因为那时贤藏还留在偏院,以自己的血在柱子及遮雨窗后留下三指男人的指纹,并留下脚印,然后带着清水的衣服和皮鞋丢进炭窑的烟囱内,同时将琴弦拉到栏间。”

  探长忽然瞪大双眼,惊诧地说道:

  “金田一先生,照你这么说,那三只手指的指纹在入夜前就已存在?”

  “是的,除了那个空档外,再也没有其他时间让贤藏留下指纹,这也是让我悟出事情真相的第一阶段。虽然别处也留有沾血的三只手指指纹,像屏风上戴着指套的指纹等,但是能够清楚判别的指纹都是非常不易发现的地方。

  我想这也许有某种意义,因此推论出:第一、这两处指纹都是很迟才被发现的,或许这是杀手的目的。若是过早被发现,由于血迹干涸的状况和颜色深浅与其他血迹不同,会马上带来麻烦,因此,越晚发现就对凶手越有利,也许凶手正希望如此呢。第二、在那种地方留下指纹,即使喝交杯酒时,也不会被发现,毕竟,凶手行凶时都知道戴上指套,怎会留下沾了血的明晰指纹呢?所以我认为那是故意留下,以分散侦查方向的,同时这指纹留下的时间比行凶时间还要早。”

  “嗯……”

  探长轻轻发出赞同的声音。金田一接着微笑地说道:

  “所有舞台背景都布置妥当后,贤藏带着三只手指的手腕回到主屋。想想看,贤藏既然把皮鞋和衣服都丢进窑内,为何不连手腕也一并扔进去呢?我认为是三郎要求如此做的。三郎觉得这件事情非常有意思,并且也想利用这只手来重新演练一下,才会要贤藏把手腕藏起来。

  但是,三郎自己不可能藏住这只手,因为事情发生后,家中一定会遭警方搜索,因此只好利用猫的棺材。铃子是在命案发生后才把猫埋了,因此,这口棺材却成了手腕的最佳藏放之所。”

  “然后,贤藏进入书房烧掉日记?”

  “是的,这是三郎事先整理出来的。在此必须说明的是,贤藏既然要烧掉日记,应该也会把袖管内的纸片一并烧掉才对,他不但没有这么做,而且连一片都不缺地保留着,说明了这是他故意留下来的。不久,婚礼开始了,在席上也有两件值得注意的事,一是把琴带到偏院,若不是村长提议,贤藏也会这样说,用来制造克子弹琴的证据。另一点是叫三郎送川村的叔公,这当然是要替三郎制造不在场证明。对了,我想问隆二先生一件事。”

  不在场证明

  隆二眉头微挑,带着询问的神情望着金田一。

  “刚刚探长应该也问过你,既然你在二十四日傍晚已经来到这里,为何不参加婚礼?又为何要谎称第二天刚到?”

  隆二黯然低下头。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