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1 / 1)
我对马汀采取了致命手段。我承认下手时曾迟疑,因为他眼泪汪汪地紧握我的手,感谢我帮助他成功逃避了恐惧已久的守夜试炼。当他弯身去拿酒瓶时,我心血来潮还是出击了。他好轻。我体格算是强壮的,搬动他不费吹灰之力。紫杉居后头一条小巷弄直通监狱附近。我在阳台下、水井边将尸体现场布置了一番,才回到菲尔博士家。我曾动过念,想将井边铁叉穿透尸体,藉此写实的细节印证安东尼之死的古老传说。纵使如此,我还是放弃了这个主意,免得看来有那么一点太过凑巧、太造作、太刻意迎合那个史塔伯斯诅咒。
这时我唯一担心的是赫伯特能不能安然溜出来。我不愿辱骂死者,但我可以很公允地说,他是个头脑鲁钝、手脚笨拙的家伙,遇到危机缺乏机智。他曾迟疑半天,数度与马汀吵得天翻地覆才接受我这计策……不管怎样,菲尔博士跟我说,当我们在他花园等钟敲十一点时,我矫枉过正了。我焦躁不已的样子,加上等待的关键时刻提出一个突兀的问题,问道“赫伯特他人呢?”令博士起了疑窦。我只能说,我当时情绪绷得太紧,露一点马脚实在是在所难免;现在来谈另一个运气太背的情况,害我功亏一篑。我当然是指钟表的那十分钟误差。赫伯特熄灯比预定的早了十分钟,差点坏了大局。有好一阵子我都想不透,他离开时间既然出错,为什么他却几乎像时钟一样准时,在真正的十一点正抵达典狱长室呢?很遗憾,我的问题被菲尔博士抢先在大厅向女仆给问掉了。赫伯特戴的表确实走快了。但当他耽在马汀房里等的时候,很自然地一直抬头看着屋烟的钟,而未看手上的表。他已吩咐女仆把所有的钟以他手表为准调好,也以为女仆已照做了。而菲尔博士发现,马汀房里有一面大时钟,时间是正确的。因此赫伯特是凭正确时间离开宅邸,却依自己的表,在错误时刻离开了典狱长室。
这时,并非我估计错误所致,而是全靠运气,那个(我十分推崇的)年轻蓝坡紧张的情绪已高涨到崩溃边缘。他决定冲过草原。我试图劝阻他,因为赫伯特走出监狱时,若被他撞见就糟了。那会毁了我,所以一见挡不住他,我只好尾随而去。我这没戴帽子的神职人员像个乡间嬉闹的小男孩一样,不顾一切冒着暴风雨跑去,这画面菲尔博士也看在眼里。我的心思却在别的事上头。只见蓝坡依我所希望的,很自然地舍监狱大门不去,迳自跑上了女巫角。
这么一来,我灵感乍现,但这是个性使然,而非聪明才智之赐。我看出这危机如何能化为转机。我像个无辜的人一样,若无其事跑向监狱门口。我曾谆谆警告赫伯特,他走进监狱门口时可以亮出灯光,但走出来时无论如何不能曝光,以免有路人看到他与马汀为伴而纳闷。
经我费心,时机算得恰恰好。又是深夜又是大雨的,那蓝坡竟迷路了。我有充裕的时间去见赫伯特。我确保他拿到文件了,然后站在那风大雨骤的夜色下,简单地告诉他,他时间算错了——真是妙计!——他早了十分钟,而马汀还没离开牧师公馆呢。我又说那伙守望者已纷纷起疑,统统跑来了。他必须速返牧师公馆,徒步去而且得绕道而行。我还真怕他透出灯光,索性把他手烟的灯猛一抽走,打算丢弃在林间。
另一招闪过我脑际。除了间歇的闪电权充照明之外,蓝坡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我因此用脚踹碎那灯,急着去找他的同时,便将灯随意丢在墙下。就是要在这种危急情况中,人急中生智才会达到这般登峰造极的水准。此时我已没什么好怕的了。赫伯特步行离开了,蓝坡也不可能错过马汀的尸体。就算他错过,我也准备假装不小心踩到。而我的车是附近唯一的一辆交通工具,理应由我去查特罕找菲尔博士或警察来。这又争取到充裕时间,可以回到牧师公馆,坐等赫伯特。
还用说吗,事情进展顺利。那一夜我所要完成的超越了一般人的能耐,但我冷静地一一达成。既然杀了马汀,一种难以形容的刺激感驱使我可以乘胜追击,再杀它个一打。我已通知警察局长。在联络马克礼医师之前,我很自然的暂返牧师公馆去拿雨衣。
我稍微耽搁了一点时间,跟赫伯特几乎同时到达。我本该谨慎些,等他走近了才对他开枪,以免噪音过大。但牧师公馆是间孤立的屋舍,左轮枪的枪声不容易被听到。而当时感觉,若站在一段距离外,瞄准他两眼中间的位置,好像会比较过瘾。
随后我套上雨衣,跟马克礼医师一起开车回到监狱。我们所有的作业都在一点以前结束了。那时离破晓还有几小时,让我可以完成各项布置。我从未感到过这么想把一切整顿妥当,像有人乐于把房间整理得一尘不染那样。我本可把赫伯特的尸体妥善藏在地窖的——至少暂时如此——另外还藏了摩托车、打包的小皮箱及一些对付马汀的工具。但我必须将房子加以清扫美化,才能安心上床睡觉。此外我既想将马汀的谋杀嫁祸给他堂弟,就得小心翼翼不留任何漏洞。
我的一切做为都在那一夜完成。工作不吃重,因为尸体都很轻。我路太热了,连盏灯都用不着。好几次我曾来往于监狱的路,踽踽独行——站在矮墙上(恐怕也常被人看到)——又走过颇具历史性的走廊,口里念念有词,引用一些适切的诗词——以致于我摸黑都知道路。有史塔伯斯几把钥匙在手,我终于可以登堂入室,进入典狱长室了。有老半天,我不能确定去阳台的门是否从来未曾上过锁。无论如何(我说过)反正是可以打得开的。我打开了那锁,就大功告成了。 ↑返回顶部↑
这时我唯一担心的是赫伯特能不能安然溜出来。我不愿辱骂死者,但我可以很公允地说,他是个头脑鲁钝、手脚笨拙的家伙,遇到危机缺乏机智。他曾迟疑半天,数度与马汀吵得天翻地覆才接受我这计策……不管怎样,菲尔博士跟我说,当我们在他花园等钟敲十一点时,我矫枉过正了。我焦躁不已的样子,加上等待的关键时刻提出一个突兀的问题,问道“赫伯特他人呢?”令博士起了疑窦。我只能说,我当时情绪绷得太紧,露一点马脚实在是在所难免;现在来谈另一个运气太背的情况,害我功亏一篑。我当然是指钟表的那十分钟误差。赫伯特熄灯比预定的早了十分钟,差点坏了大局。有好一阵子我都想不透,他离开时间既然出错,为什么他却几乎像时钟一样准时,在真正的十一点正抵达典狱长室呢?很遗憾,我的问题被菲尔博士抢先在大厅向女仆给问掉了。赫伯特戴的表确实走快了。但当他耽在马汀房里等的时候,很自然地一直抬头看着屋烟的钟,而未看手上的表。他已吩咐女仆把所有的钟以他手表为准调好,也以为女仆已照做了。而菲尔博士发现,马汀房里有一面大时钟,时间是正确的。因此赫伯特是凭正确时间离开宅邸,却依自己的表,在错误时刻离开了典狱长室。
这时,并非我估计错误所致,而是全靠运气,那个(我十分推崇的)年轻蓝坡紧张的情绪已高涨到崩溃边缘。他决定冲过草原。我试图劝阻他,因为赫伯特走出监狱时,若被他撞见就糟了。那会毁了我,所以一见挡不住他,我只好尾随而去。我这没戴帽子的神职人员像个乡间嬉闹的小男孩一样,不顾一切冒着暴风雨跑去,这画面菲尔博士也看在眼里。我的心思却在别的事上头。只见蓝坡依我所希望的,很自然地舍监狱大门不去,迳自跑上了女巫角。
这么一来,我灵感乍现,但这是个性使然,而非聪明才智之赐。我看出这危机如何能化为转机。我像个无辜的人一样,若无其事跑向监狱门口。我曾谆谆警告赫伯特,他走进监狱门口时可以亮出灯光,但走出来时无论如何不能曝光,以免有路人看到他与马汀为伴而纳闷。
经我费心,时机算得恰恰好。又是深夜又是大雨的,那蓝坡竟迷路了。我有充裕的时间去见赫伯特。我确保他拿到文件了,然后站在那风大雨骤的夜色下,简单地告诉他,他时间算错了——真是妙计!——他早了十分钟,而马汀还没离开牧师公馆呢。我又说那伙守望者已纷纷起疑,统统跑来了。他必须速返牧师公馆,徒步去而且得绕道而行。我还真怕他透出灯光,索性把他手烟的灯猛一抽走,打算丢弃在林间。
另一招闪过我脑际。除了间歇的闪电权充照明之外,蓝坡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我因此用脚踹碎那灯,急着去找他的同时,便将灯随意丢在墙下。就是要在这种危急情况中,人急中生智才会达到这般登峰造极的水准。此时我已没什么好怕的了。赫伯特步行离开了,蓝坡也不可能错过马汀的尸体。就算他错过,我也准备假装不小心踩到。而我的车是附近唯一的一辆交通工具,理应由我去查特罕找菲尔博士或警察来。这又争取到充裕时间,可以回到牧师公馆,坐等赫伯特。
还用说吗,事情进展顺利。那一夜我所要完成的超越了一般人的能耐,但我冷静地一一达成。既然杀了马汀,一种难以形容的刺激感驱使我可以乘胜追击,再杀它个一打。我已通知警察局长。在联络马克礼医师之前,我很自然的暂返牧师公馆去拿雨衣。
我稍微耽搁了一点时间,跟赫伯特几乎同时到达。我本该谨慎些,等他走近了才对他开枪,以免噪音过大。但牧师公馆是间孤立的屋舍,左轮枪的枪声不容易被听到。而当时感觉,若站在一段距离外,瞄准他两眼中间的位置,好像会比较过瘾。
随后我套上雨衣,跟马克礼医师一起开车回到监狱。我们所有的作业都在一点以前结束了。那时离破晓还有几小时,让我可以完成各项布置。我从未感到过这么想把一切整顿妥当,像有人乐于把房间整理得一尘不染那样。我本可把赫伯特的尸体妥善藏在地窖的——至少暂时如此——另外还藏了摩托车、打包的小皮箱及一些对付马汀的工具。但我必须将房子加以清扫美化,才能安心上床睡觉。此外我既想将马汀的谋杀嫁祸给他堂弟,就得小心翼翼不留任何漏洞。
我的一切做为都在那一夜完成。工作不吃重,因为尸体都很轻。我路太热了,连盏灯都用不着。好几次我曾来往于监狱的路,踽踽独行——站在矮墙上(恐怕也常被人看到)——又走过颇具历史性的走廊,口里念念有词,引用一些适切的诗词——以致于我摸黑都知道路。有史塔伯斯几把钥匙在手,我终于可以登堂入室,进入典狱长室了。有老半天,我不能确定去阳台的门是否从来未曾上过锁。无论如何(我说过)反正是可以打得开的。我打开了那锁,就大功告成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