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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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女人是附近孤儿院的院长。她给我安排了宿舍,还准备了很多日常用品,但其实我并不领她的情。

  跟我一起住的小孩太吵了,她们总拉着我玩无聊的游戏;给我准备的牙刷太糙了,会把我的牙龈和嘴唇划破。

  不知道是不是被孤儿院里的大孩子们欺负狠了,我的脾气越来越暴躁。我把自己的指甲修得尖尖的,只要有人靠近就抓伤他的脸,有时候他们会叫一群人来报仇,我就把提前藏在枕头下面的碎玻璃拿出来,追着他们跑。

  我是真的很想杀了他们。

  所有人都说我是个精神病,但院长始终不相信。我在她面前永远是乖巧听话的,更何况我本来就很讨人喜欢,因为我好看。

  其实我对于“好看”这个词没有什么概念,但是所有的小孩告状失败被院长从办公室里赶出来以后都会一脸不屑地对我说:“你不就是长得好看吗?”

  所以我又多了一项名为“好看”的武器。

  偶尔有人来领养小孩,每到这个时候我都会把自己打扮得干干净净,装作不经意地往他们身边凑。但是我的衣服是别人捐助的,我的头发是自己胡乱扎的,怎么看都和别的孩子没有什么两样,他们一眼注意到的,总是我比别人瘦弱得多的身体。

  “这孩子是不是有什么病啊?”

  “她的眼神看起来有点吓人。”

  大人们真是敏感又复杂的生物,他们挑起孩子来比孤儿院的阿姨挑菜还要矫情,生怕自己吃半点亏。我同样不喜欢他们的眼神,所以后来只要有人来孤儿院,我就找个地方把自己藏起来。

  有一天我正躺在天台上晒太阳,面前的阳光突然消失了。

  一个男人低头看了我一会儿,伸出手来:“地上不凉吗?”

  他长得不算老。而且笑得实在是好看,我鬼使神差地握住他的手,摇了摇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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